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,緩解道路交通擁堵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經上級交管部門審批同意,決定啟用我縣城區(qū)6處違法停車自動抓拍設備、3處逆行抓拍設備,高寨子街道辦3處違停抓拍設備,鐵鎖關鎮(zhèn)2處違停抓拍設備,108國道隧道1處測速設備,對違法停車、違反禁令標志、超速、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、不系安全帶等違法行為進行自動抓拍,現將位置公告如下:
一、違法停車自動抓拍設備
1、長興路廊橋橋頭(東)
2、建設路與河濱路十字
3、河濱路中段
4、陽光維也納小區(qū)路口
5、市場路中段
6、街心花園路口
7、高寨子街道辦主街道130M
8、高寨子街道辦主街道330M
9、高寨子街道辦主街道520M
10、鐵鎖關鎮(zhèn)天臺街鎮(zhèn)政府門口
11、鐵鎖關鎮(zhèn)玉興街衛(wèi)生院門口
二、單行道逆行抓拍設備
1、縣城區(qū)河濱路中段
所有車輛由建設路與河濱路十字方向駛入,禁止由羌州北路街心花園方向駛入
2、縣城區(qū)市場路中段
所有車輛由羌州中路方向駛入,禁止由上關街方向駛入。
3、縣城區(qū)上關街路口
所有車輛由市場路方向駛入,禁止由建設路與河濱路十字方向駛入。
三、測速設備
108國道寧強段1772公里(五丁關隧道出口),其中?;奋囕v限速40KM/小時,其他車輛限速60KM/小時。
以上設備將于2023年3月10日00:00起正式啟用,對于被交通技術監(jiān)控設備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,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共同營造有序、安全、暢通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。
特此公告
寧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
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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